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在一个个案件办理中,我切身感受到公益诉讼检察这一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设计的重要价值,以及我有幸从事这个职业的荣誉感、责任感”。
7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摄影
7月29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进一步转变,办案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至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已走过十年多的探索和发展历程。
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汤恒明。图片来源:国新办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亲历者,汤恒明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随着法律规范的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敢于监督的“底气”更足了。他举例说,去年,他所在的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省级文物保护的案件,检察建议发出后,行政机关没有全面履职,检察机关依法对属地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不仅促进了文物的全面保护,更让人们看到,法律就是要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
“公益诉讼刚试点时,我办理的一起案件印象特别深刻”,汤恒明回忆,当时检察机关发现辖区多家超市销售的散装熟食没有采取防尘保护措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反应很强烈,也很不理解。现在,不仅最高检与多个国家部委共建协同履职机制,他所在的芜湖市镜湖区也与区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守护公益的“朋友圈”不断扩大。去年以来,镜湖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整改率达到98%以上。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也更加“信任”。汤恒明说,公益诉讼刚开始,案件线索主要是靠检察机关自己发现。这几年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宣传,群众也知道了遇到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情还可以去找检察院来反映。今年以来,镜湖区检察院办理了4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1/3线索来自人民群众的反映,“老百姓的这份信任比什么都珍贵,激励着我们不断往前干”。
从检18年来,汤恒明一直扎根基层检察一线,先后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多个岗位工作,是安徽省检察机关跨界“四大检察”的专家,他所办理的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省倾倒固废污染长江生态环境等10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第一批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汤恒明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0余件,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亿余元、整治被污染破坏的耕地1.2万多平方米,督促清理固体废物1.5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500余万元。
“公益诉讼任重道远,我将牢记初心使命”,汤恒明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他将持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担当守护公益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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